借址登記|創立公司時需要解決位址問題:如何借址登記?

借址登記? 創立公司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解決地址問題;如果不好好處理,會遭遇法律上的糾紛。根據民法第29條的規定:「法人以其主事務所之所在地作為住所」;此外根據《公司法》第3條第1項的規定「公司以其本公司所在地作為住所」。因此創立公司前必須要解決位址問題;然而有很多適用於不同情形的借址登記方式,該怎麼選擇呢?。

使用商務中心作為登記位址可能帶來更大的風險

對於許多人來說,直接利用自己住宅或親友公司作為登記地址並不是件壞事,但也存在小失大的危險性;如果使用商務中心作為登記位址的話,大略需要2000-3500元的開銷,雖然也有一些便宜的可以壓到一個月幾百元,但不能忘卻「夜行者常遇鬼」之意,小省則可能導向更大的成本損耗。

選擇商務中心作為登記地點有好處

由於商務中心多半都能代理行政事務、檔資料完整、空間設備相對完備,而且針對不同的需求還能提供不一樣的方案,甚至還可以扣除營業稅;因此選用商務中心作為登記地點有很多好處。但是也不是說隨便選一間就可以了;考量到有關信用度、流程上與交情上的因素,一定要選擇有好口碑的商務中心;否則就有可能造成公司名譽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