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銷4p|尼爾·博登:營銷組合概念之父

行銷4p? 1950年代,尼爾·博登將營銷組合的概念及四個P的概念普及開來,他也是哈佛大學的廣告學教授。1964年,他撰寫了一篇題為「營銷組合的概念」的文章,該文章揭示了公司可以使用廣告策略吸引消費者的方法,而幾十年過後,博登所傳播的思想仍然被公司用於宣傳他們的產品與服務。

企業行銷之4P中最重要的產品:生命週期與安排

公司向客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即所謂的產品,是行銷4P中最重要的部分,應該能夠滿足現有消費者的需求。有時一種產品可以特別引人注目,令消費者認為必須要擁有它,從而形成新的需求。為了達到成功,行銷人員必須瞭解產品的生命週期,企業高管則需要在各階段對產品作出安排。此外,產品的類型也影響企業可以得到多少費用、將其放在何處以及如何在市場上宣傳。

企業行銷人員的價格策略與產品價值有關

價格是消費者為產品付出的成本,行銷人員必須將價格與產品的真實價值及其消費者感知的價值相關聯,同時也要考慮到供應成本、季節性折扣以及競爭對手的定價。在特定情況下,企業高階主管有可能決定提高價格,使產品看起來有奢華感;或者他們會決定降低價格,讓更多消費者能夠體驗到這件產品。

公司決定銷售管道時的考慮與目標

當一家公司決定銷售管道時,他們將確認產品該在何處銷售及如何交付給市場,而企業高管的目標永遠是將產品呈現於最有可能購買它們的消費者面前。